律師何以放言“用錢擺平”
摘要: □伊 迪 近日,劉暢在桂林市醉駕撞死3人。劉暢是桂林市象山區(qū)法院一名法官的兒子,他的家人聘請的律師對受害者家屬放話:“干了20多年律師,處理這種案子非常有經(jīng)驗。這件事最后我們肯定能用錢擺平。&r
□伊 迪
近日,劉暢在桂林市醉駕撞死3人。劉暢是桂林市象山區(qū)法院一名法官的兒子,他的家人聘請的律師對受害者家屬放話:“干了20多年律師,處理這種案子非常有經(jīng)驗。這件事最后我們肯定能用錢擺平。”受害者楊戈平的女兒聽到后非常心寒。(近日《天中晚報》)
聽到律師這番話,心寒的肯定不僅僅是受害者的女兒。律師怎么能這么說呢?絕大部分心寒者肯定會這樣想。筆者也很心寒,但想的是,律師為什么敢這樣說。
網(wǎng)傳某開國元勛的后人在上大學時,曾對情敵說“我派一個軍滅了你”。如果確有這樣的事,我們大可不必在意,只當是笑話就行了。少年輕狂,誰沒說過幾句不靠譜的話?但這個律師的話就不一樣了。首先他不是懵懂少年,而是有著20多年從業(yè)經(jīng)驗的律師,應該對法律爛熟于心,肯定也多次接手過類似的官司,所以他的話決不是吹牛。其次,社會上確實有些官司是用錢擺平的。這個勿需舉例說明,盡人皆信,盡人皆知。
如此說來,這個知法用法的律師,根本就沒有把神圣的法律當回事兒。在他心目中,錢比法大也比天大,錢能通鬼也能通神。這不能不說是莫大的悲哀。我們現(xiàn)在正在建設(shè)法治社會,而建設(shè)法治社會,需要知法用法者率先以法行事,從而推動整個社會對法的尊重,進而推動法治社會建設(shè)深入開展。前些年發(fā)生過為一角錢的如廁費、為幾分錢的電話費打官司的事情,原告都是律師。他們當然不是吝嗇鬼,而是為了用法律來維護社會公平和公民權(quán)益。這些官司有很好的社會效果。試問,“用錢擺平”的“豪言”,會有什么影響?
法治建設(shè),任重道遠。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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