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磊的人 大磊的文
摘要:□耿永紅結識趙大磊已有數(shù)年。大磊此人乍一看,樸實厚道,是個木訥寡言之人,誰知時間一長,才知他能言善辯。大家在一起聊天,他通常妙語連珠。每每聚會,他的話總給人以始
□耿永紅
結識趙大磊已有數(shù)年。大磊此人乍一看,樸實厚道,是個木訥寡言之人,誰知時間一長,才知他能言善辯。大家在一起聊天,他通常妙語連珠。每每聚會,他的話總給人以始料未及的驚喜和快樂,而他本人很鎮(zhèn)得住場子,我們都說他是個說相聲的料。和這樣的人做朋友是很有情趣的。他待朋友極真誠純善,為人豪爽大方而又不失細膩柔情。故此在我們西平文學圈兒里,他是頗有人緣的一個。
與他結識自然因為文字。西平人杰地靈,西平縣文聯(lián)更是個風水寶地。西平縣有很多文人,各有特長。西平縣文聯(lián)黨組書記、縣作協(xié)主席奚家坤擔綱領頭,在他身邊聚集了一群文人,大家志趣相投,舞文弄墨,有寫詩歌的田春雨、趙建偉、趙付友,寫散文的王崇亞、劉靜、張秋菊等,寫小說的趙文卿、衡鳳岐,還有德高望重、寶刀不老的翟玉堂老師等,群英薈萃。
大磊近些年“術業(yè)有專攻”,他愛寫散文,也比較擅長寫散文。作為西平高中頗有名氣的一名語文教師,他的語言功底是很深厚扎實的。大磊的散文于我看來,是有較強的可讀性的。比起有些散文的雜亂、粗糙、小眾化、隨性,他的散文則更有情趣、有意味、有韻致,稱得上內(nèi)涵與形式俱佳。
最近讀到他新出的散文集《像樹一樣活著》,有一種很美好的享受。此散文集分為四輯。在這些散文作品中,他的詞句精當妥切,語言清麗優(yōu)美。
這四輯中,第一輯著重寫人生感悟,鳥鳴也好,廢墟也罷,甚至獨處感悟,慢慢走欣賞人生的體驗,都可入筆,感悟深切動人,以個人體驗入手,描述精微細膩,皆成了此輯的別樣風景。第二輯主要寫鄉(xiāng)村記憶,這是大磊最喜歡也最精通的題材。在這些作品中,如《會開花的葫蘆》、《菜園里的人生哲學》、《故鄉(xiāng)與墳場》、《牌位》,作者不只簡單地勾勒風景,粗線條地渲染描述,更是滲入了哲思意味,力求立意的深刻、語言的精到,從而使這些文章都成了可堪細品細讀的篇章。第三輯寫的是舊年人事。這些題材極易把文章寫得淺顯平實,流于膚淺的抒情與議論,而大磊則把記憶中的一些人事進行仔細梳理,既要求文字好看,又要求動人動心。有關老屋點滴,一封信箋,良師益友,都可入內(nèi)。而第四輯寫的則是他與古人的心靈溝通了。無論才子美女、皇帝狐妖,都成了他散文中的主角。他對他們是一視同仁的,喜其之喜,憂其之憂,以君子之心度君子,以聰慧靈敏之心透視古人。納蘭容若、陸游、李煜、蘇小小,穿越歷史風塵,他掀開蒙在這些古人頭上的蓋頭,與這些人隔著時空對話,進行心靈的表白,一字一句質(zhì)樸真摯,心靈自然契合相通。
大磊的散文有三個地方把控得較好。一是其很注重從古典文學中吸取精華。內(nèi)容中常見一些引語佳句,長短句參差交錯,富有唐詩宋詞之風,語言的婉約與豪放皆收放自如。二是他的散文力爭寫得厚實,富有風骨。讓自己的散文成為網(wǎng)絡文學時代的一曲絕唱,是他努力的方向,也頗有成效。三是其語言已自成一體。他深耕細作,筆力深厚,富有個性特點。期待在不久的將來,趙大磊能夠把“大磊式”散文變成其獨有的品牌。
在所有文體中,散文是一種最易寫的文體,但它也是一種極難寫好的文體。
一篇好散文, 須以真性情動人。向前人取經(jīng),以他山之石,攻自家之玉,也是一個成熟作者必經(jīng)的途徑,譬如余秋雨散文之大氣厚實,魯迅散文犀銳辛辣,汪曾祺的老到圓熟,孫犁的淡雅清麗,諸多名家各有特色,不一而足。大磊的散文相比此等大家,自然有一定差距,但如何能拉近自己與名家的距離,努力把散文寫得更好、更有品位,則需要假以時日了。
大磊已出過一本散文集《一個人的月亮》,相較第一本,這本散文集的技巧更加精湛圓潤,語言也更成熟講究,可讀性也更強了。我知道大磊不會滿足于現(xiàn)有的成就。學無止境,寫作亦如此。“焚膏油以繼晷,恒兀兀以窮年。”相信大磊的文學之路必將走得更遠、更好。
祝福大磊,我的朋友。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wǎng)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jīng)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wǎng)應有權益,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wǎng)站、團體從本網(wǎng)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wǎng)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chǎn)權的作品,請與我們?nèi)〉寐?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