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維護法治的尊嚴
摘要:□ 胡殿文去年2月26日21時30分許,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下遭到兩名歹徒槍擊,經搶救無效死亡。據(jù)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馬彩云審理的一起離
□ 胡殿文
去年2月26日21時30分許,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下遭到兩名歹徒槍擊,經搶救無效死亡。據(jù)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馬彩云審理的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的原告。法官遇害,令人震驚。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孫軍工去年2月29日表示,人民法院將依法嚴厲打擊襲擊、傷害人民法官和家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處侵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的違法犯罪行為。
法官馬彩云遇害案發(fā)生后,人們在憤怒、惋惜之余,從內心深處期望這是最后一起偶發(fā)突發(fā)事件。然而,今年1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玉林市陸川縣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家中遭20年前一起案件的當事人持刀殺害。2月4日該案經由媒體曝光,引發(fā)高度關注。誰來保護法官的人身安全,再一次提到議事日程,持續(xù)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從中央到地方政法機關,從法律職業(yè)共同體到廣大普通網民,強烈譴責惡行、呼吁加強司法人員職業(yè)保障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甚至打破了職業(yè)界限,在網絡上形成了一氣同聲的難得場景。作為今年以來首起登上媒體版面的法官遇害事件,這種理性抬頭和人性回暖的可貴現(xiàn)象,令人聊堪告慰。
法官遇害,被輿論視為對法律的挑戰(zhàn)。近年來,暴力襲擊、威脅、誹謗法官的事件屢見不鮮。比如,湖南省永州市法官遭槍擊、湖北省十堰市法官遇刺、北京市昌平區(qū)馬彩云法官被害、浙江宋城集團舞臺劇侮辱某高院院長等事件,都是侵害司法權威的極端表現(xiàn)。案件頻發(fā),說明我們在營造健康司法氛圍、健全司法職業(yè)保障方面,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2月6日凌晨,最高人民法院在官微發(fā)文,不要再讓正義蒙羞,不要再讓法袍染血!法治不會向暴力屈服。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公布了《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
傅明生法官雖然不幸罹難,但法治不會向暴力屈服。擺在司法界面前的問題是,如何防止法官遭到暴力傷害?
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看來,對于司法人員受到的一般性威脅,警察可能無暇顧及。而對司法人員的日常性保護,相關制度仍不健全。法官遇害跟社會暴力化的傾向有一定聯(lián)系,也跟人們對司法的不信賴有關。在遇到糾紛的時候,希望通過司法解決,但又對司法充滿疑慮,對司法機關的公正性仍然充滿著不信任。由此引發(fā)矛盾糾紛以至于惡性事件發(fā)生。各級人民法院領導干部要做一線司法人員的“定心石”和“主心骨”,主動承擔壓力、抵御干擾,支持司法人員依法履職。對于干警在依法履職過程中遭遇阻撓妨礙、人格侮辱、打擊報復、人格侵害等情形的,領導干部要果斷撐腰打氣,及時安排采取保護措施,堅決打擊不法行為。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官被視作公平正義的化身。法官是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捍衛(wèi)者,是法律秩序、社會秩序的最后守衛(wèi)者。如果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連法官的人身安全都保護不了,那么我們怎么能期待法官來保護其他人的人身安全,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接連發(fā)生法官遇害的事件提示我們,加強對法官的人身保護,在中國當下成了特別迫切的一件事。一言以蔽之,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維護法官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堅決維護法官的合法權益,堅決維護法治的尊嚴,筑牢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是應有之義。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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