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怡苑小區(qū)無法辦理土地證
摘要: 吳某通過市長信箱留言:我在2013年從別人手中按揭貸款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地址是駐馬店市樂山路北段郭莊居委會江莊郭憲雙樓南樓東2單元5層503,小區(qū)名字叫“清怡苑&rd
吳某通過市長信箱留言:我在2013年從別人手中按揭貸款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地址是駐馬店市樂山路北段郭莊居委會江莊郭憲雙樓南樓東2單元5層503,小區(qū)名字叫“清怡苑”,當時房產(chǎn)證過戶到我名下了,現(xiàn)在國家實行不動產(chǎn)登記,我去駐馬店市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申請登記時,工作人員說這個房子是聯(lián)建房,我又去駐馬店市國土局查詢了這個房子的土地信息,得到的結果是該房子就沒有土地證,我想問問這是怎么回事,開發(fā)商沒有合法的土地證就可以把房產(chǎn)證辦理下來嗎?還有我這種情況,只有房產(chǎn)證,沒有土地證的房子什么時間能登記不動產(chǎn)。
市住房管理中心回復:申請人郭憲雙2009年7月申請房屋登記,提供有郭憲雙名下駐市國用(2000)第8569—2號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并提供有申世梅(郭憲雙之母,已故)名下駐市國用(2009)第8462號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權類型為“劃撥”。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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