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為農民工討回工資
摘要: □見習記者鄧丹華通訊員蔣雷陽本報訊 1月29日,在汝南縣人民法院的調解室里,兩名執(zhí)行申請人高某、楊某領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資,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據了解,2017年被
□見習記者鄧丹華通訊員蔣雷陽
本報訊 1月29日,在汝南縣人民法院的調解室里,兩名執(zhí)行申請人高某、楊某領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資,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據了解,2017年被執(zhí)行人沈某承攬某小學教學樓施工工程,并將部分工程交給高某、楊某。后來雙方發(fā)生矛盾,沈某拒不給付拖欠高、楊二人的各40000余元勞動報酬。高某、楊某向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判決沈某3日內給付高、楊薪酬及利息,但沈某拒不執(zhí)行。
2018年春節(jié)將至,依然沒拿到工錢的高、楊二人十分著急,向汝南法院執(zhí)行局申請對沈某強制執(zhí)行。
汝南法院執(zhí)行局執(zhí)行法官葉海寬接到案件后,經過多方努力,以拒不申報財產對沈某司法拘留15日。被拘4日后沈某終于履行案件款9萬余元,該案件得以順利執(zhí)結。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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