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高盼 高歌猛進沖在前 盼得春回花滿園
摘要:為堅決打贏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這場沒有硝煙的戰(zhàn)疫,剛利用春節(jié)假期從村里回家待了兩天的確山縣任店鎮(zhèn)趙灣村駐村第一書記郭高盼,大年初二就又返回了村里,在歡聚時堅守,在危險時逆行。
記者 張新義 通訊員 曹起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堅決打贏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這場沒有硝煙的戰(zhàn)疫,剛利用春節(jié)假期從村里回家待了兩天的確山縣任店鎮(zhèn)趙灣村駐村第一書記郭高盼,大年初二就又返回了村里,在歡聚時堅守,在危險時逆行。
他沖鋒在前做“疫”線戰(zhàn)斗員——“必須沖鋒在前,因為我是黨員!”“第一書記,就應該擔起第一責任!”疫情防控戰(zhàn)打響的第一時間,他迅速理清工作思路,帶領村“兩委”成員逐戶排查,建立臺賬,摸清外出返鄉(xiāng)人員底數,建立動態(tài)管理制度,對湖北省等重點地區(qū)返鄉(xiāng)人員進行不低于14天的居家隔離,做好人員體溫監(jiān)測,叮囑時刻關注身體狀況,有情況第一時間上報;對走親訪友人員一律勸返,對外出人員進行體溫測量,詳細登記;建立村民組之間“隔離墻”,杜絕群眾走親訪友,對群眾生活所需物資,由村里統(tǒng)一安排專人采購。無論是入戶摸排流動人員情況,還是密切監(jiān)測重點人員、卡點執(zhí)勤、統(tǒng)報材料、人員勸導、村內公共區(qū)域消殺,他都想在前,干在前,沖在前,一刻也歇不下來,牢牢守住趙灣村的防疫大門。

郭高盼在防控宣傳點登記來往人員
他不厭其煩防做防控宣傳員——“守護村民的生命健康,不僅是責任更是良心”。剛開始,很多村民對疫情都不夠重視,說“疫情在武漢,和我有啥關系?過年了,兄弟姊妹們好不容易都回來了,誰規(guī)定的還不讓吃飯喝酒打個牌了?”“不讓擺攤兒,你養(yǎng)活我嗎?” 面對質疑,他不怕吃閉門羹、不怕冷面白眼,說明疫情發(fā)展的嚴峻形勢,宣傳疫情防控知識,讓大家看數據看新聞,一次次苦口婆心勸說,一輪輪制止與勸散,并運用村里大喇叭廣播、懸掛宣傳條幅、微信群發(fā)布信息等多種形式宣傳。終于,在他真誠的講解,在政府、電視媒體等各種宣傳下,大家都有了自覺的防控意識,由不理會轉為接受,繼而到全力支持配合,筑牢了抗擊疫情的戰(zhàn)斗堡壘。但當他看到有的村組為了防止人員流動,用泥土把道路堵死,他趕快與村組干部和群眾溝通,“路堵死了,一旦有緊急情況,救援車輛不能通行,就麻煩了。”于是,組織采用大型機械封路,可機動靈活恢復道路通行。

郭高盼安排使用機械靈活“封路”
他心甘情愿做村民勤務員——“就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么”。從“扶貧”到 “抗疫”,從踏上趙灣村時兒子9個月到現在兒子3歲多,800多個日夜,趙灣村早已成為了他的第二故鄉(xiāng)。他陪伴村民比陪伴家人的時間還要多得多,誰家有困難、誰家有什么情況、有什么需要他都了然于心,而大家也從心里信任他。他開車帶著馬莊組的馬大爺辦成了殘疾證,他進城捎回了王莊組郭大娘的重癥慢性病本,他組織人員為新莊組的胡大爺家平整了院落地坪......村支部書記劉全成總是開玩笑稱他是“中老年百姓之友”。如今,疫情當前,他知道大家缺防疫物資,就想法設法采購了100瓶酒精消毒液,給全村67戶貧困戶每戶分發(fā)一瓶。一大早他就趕忙騎著電動車到村民鄭海青家門口,一邊把75%酒精消毒液放下,一邊打電話叮囑道“海青哥,酒精消毒液我放到你家大門口了,過會你開門取,要注意安全使用,在噴灑時要遠離火源、熱源。還有,現在村里封路了,不要外出,家里缺啥跟我聯系,村里會安排人員統(tǒng)一購買”。前方的醫(yī)護人員爭分奪秒,與生命賽跑,作為后方一線的駐村第一書記,郭高盼雖然沒穿上白大褂,但他每次的上門走訪都是在為村民排憂解難增添一份溫暖,每次的指引疏導,都在為遏制疫情增添一份信心。作為任店鎮(zhèn)人口較多的行政村之一,目前趙灣村未出現一例感染病例、未出現一例疑似病例。60多歲的張老伯說,“等疫情過去了,我一定親自拉著郭書記到家里喝一杯我泡的酒。”

郭高盼為防控宣傳點捐贈五箱酒精消毒液
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這場大戰(zhàn)和大考中,郭高盼用擔當詮釋忠誠,用行動書寫答卷,展現了基層干部迎難而上、勇挑重擔、率先作為的精神風貌。他說:“為村民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我的責任,也是我的初心。我不是英雄,只是有人需要我,我就要發(fā)揮自己的力量。雖然每個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但是我們都能在自己的崗位上發(fā)光發(fā)熱。只要我們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就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相信春暖花開,勝利就在前方!”
責任編輯: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