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汝南縣十大杰出青年” 評選活動啟動
摘要:同時,評選活動接受有突出貢獻的青年自薦,自薦者可與評選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報名。對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評選小組將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確定為第四屆“汝南縣十大杰出青年”。
駐馬店網(wǎng)訊(記者 王朝朝)為集中展示當代汝南青年的精神品格和價值追求,引導和激勵全縣廣大青年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政治進步、品德高尚、貢獻突出的優(yōu)秀青年典型,激勵全縣廣大青年為建設汝南高質量發(fā)展,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汝南而努力奮斗,近日,經汝南縣委同意,共青團汝南縣委、汝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第四屆“汝南縣十大杰出青年”評選活動。
評選標準和條件:1、凡年滿18至40周歲(1981年5月4日—2003年5月4日出生),汝南縣所屬的黨政群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包括個體、私營企業(yè)、農村)的青年,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科技人員等汝南籍青年或為汝南社會經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在汝南居住的非汝南籍青年。2、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3、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理想信念堅定、本領過硬、勇于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矢志艱苦奮斗、品格高尚,自覺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精神文明榜樣作用。4、勤于學習,甘于奉獻,勇于創(chuàng)新,扎根基層,愛崗敬業(yè), 在本職崗位上創(chuàng)先爭優(yōu)并取得突出成績, 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貢獻、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對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5、在脫貧攻堅或者其他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跡的。6、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間,在志愿服務中做出突出(重要)貢獻,有良好社會影響的個人。7、近五年內曾獲得省、市、縣“十大杰出青年”稱號的青年不再參加本次評選。
本次評選活動由汝南團縣委、汝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合主辦,評選活動評選小組由主辦單位領導及相關單位同志組成,負責第四屆“汝南縣十大杰出青年”的評選工作。評選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共青團汝南縣委,負責評選活動的日常工作。
此次評選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照推報人選、確定候選人、人選公示、宣傳表彰四個步驟進行,評選過程及時通過媒體平臺報道,接受監(jiān)督。 一是推報人選(4月14日前):采取單位推薦和自薦相結合的辦法。單位推薦:由各單位結合評選要求,在認真審查的基礎上,擇優(yōu)向組委會辦公室推報1名候選人。同時,評選活動接受有突出貢獻的青年自薦,自薦者可與評選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報名。二是確定候選人(4月15日—4月18日):評選小組辦公室對所有推報人選的推報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推報要求的人選提交評選小組,推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選,取消參選資格。評選小組根據(jù)人選的主要事跡、界別分布等因素,確定10名候選人;三是人選公示(4月19日—4月24日):通過“青春汝南”微信公眾號對確定的10名候選人及其事跡向社會公布,在5天內,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如無異議,評選小組辦公室將確定其為正式候選人;如有異議,評選小組辦公室將協(xié)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意見提交評選小組。對經核實確有問題的候選人,評選小組將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確定為第四屆“汝南縣十大杰出青年”。四是宣傳表彰(4月底——5月初):“五·四”青年節(jié)前夕舉行頒獎儀式,對當選的十大杰出青年進行集中表彰,并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責任編輯: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wǎng)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wǎng)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wǎng)站、團體從本網(wǎng)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wǎng)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wǎng)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