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法院家事少審庭 力促家庭和諧
摘要:駐馬店網(wǎng)訊 (本網(wǎng)記者 徐明 通訊員 祁良 王珊)8月29日,泌陽縣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綜合審判庭庭長李全義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原告王明(化名)訴被告李芳(化名)離婚
駐馬店網(wǎng)訊 (本網(wǎng)記者 徐明 通訊員 祁良 王珊)
王明曾于2016年8月向該院提起過離婚訴訟,該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不準雙方離婚。
在庭審前,依照相關規(guī)定,開展庭前調解工作。王明通過這一段時間的考慮,任然堅持離婚,李芳雖不同意離婚,但也表露出對這段婚姻的不滿。通過了解,發(fā)現(xiàn)雙方之間沒有大矛盾,沒有原則性的錯誤,這段婚姻還有拯救的可能。在將近一個小時的庭前調解過程中,王明仍然希望離婚,李芳堅決不同意。面對這種情況,該院決定開庭審理,查明事實。在四十分鐘庭審中,引導雙方當事人,避過爭議較大的問題,通過對其婚姻情況的詳細調查,讓雙方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其中的誤會。
庭審結束后,李全義不厭其煩再次開展調解工作,結合少年綜合審判庭民刑結合的特點,在不透露被告人信息的情況下,耐心細致的為其講解少年刑事案件的特點。目前,少年犯罪中,大多數(shù)青少年是生活在不完整的家庭中,父母離異對于子女性格成長、生活習慣有巨大影響,有可能導致其走上犯罪道路。聽了李庭長的講解,以及離婚可能對孩子帶來的巨大傷害,李芳當庭表示:有什么誤會和缺點一定及時溝通、及時改正,以家庭和孩子為重,離婚傷害的是兩個可憐的孩子。王明也再勸導下,同意調解和好。通過長達三個小時的調解挽救了一個家庭,使兩個孩子有了一個完整的家庭。
泌陽縣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綜合審判庭自被設為家事審判試點以來,不斷探索創(chuàng)新,在孜孜不倦維護當事人婚姻、修復雙方感情的基礎上,貫徹落實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更加注重對他們的保護,這個案件只是少年家事審判所調解諸多案件的縮影。據(jù)悉,2016年至今,少年庭共受理家事案件1047起,審理結案956起,調撤率66%,結案率達91.31%,0上訴、0上訪,取得了極佳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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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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