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多次行騙 觸犯法律被判刑
摘要: 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微信多次騙取他人財物的案件,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經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陳
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微信多次騙取他人財物的案件,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經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陳某以虛構的公司總代理身份,使用自己的微信號向朋友圈發(fā)送銷售及加盟代理平衡車的虛假信息,并要求他人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其付款,在被害人付款后便將其微信號拉黑。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579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法官提醒市民,在享受科技發(fā)展帶來的方便快捷的同時,要擦亮雙眼,謹慎交友,增強防騙意識。
(趙子彥 李娟)
責任編輯:wtt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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