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別人的車子當“出氣筒” 荒唐男子劃傷新車被公訴
摘要: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王金艷)被人家欺負了,拿我車撒氣!家住蘇州相城的王先生剛買的新車被劃竟是因為當了他人的撒氣包,遇到這事誰不心里堵得慌。近日,荒唐男子張某因涉嫌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王金艷)被人家欺負了,拿我車撒氣!家住蘇州相城的王先生剛買的新車被劃竟是因為當了他人的撒氣包,遇到這事誰不心里堵得慌。近日,荒唐男子張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蘇州市相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
老家在南通的王先生住在蘇州市相城區(qū)望亭鎮(zhèn)。今年8月19日,王先生將新買的車停在一家停車場。傍晚,有人告訴他車子被人劃了,王先生立即趕去,發(fā)現(xiàn)副駕駛車門及后排車門有兩道深深的劃痕,隨即報警。民警排查后,當晚22時許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張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原來,事發(fā)當天他從廠里下班回家的路上,經(jīng)過一停車場時被一輛嶄新的黑色的SUV汽車吸引了目光。張某注意到這輛車為南通蘇F牌照,想起自己以前在南通打工時被人欺負過,怨氣一下子涌上心頭。他騎回停車場,掏出隨身的黑色工具筆,用金屬尖對那輛SUV副駕駛門上劃了一道60公分的印子,又向后面車門劃了1米多的劃痕。
經(jīng)鑒定,王先生的車輛修復價格為2600元。張某已賠償王先生損失2600元,取得了王先生諒解。
承辦檢察官介紹,張某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只因之前被人欺負過,看到被害人車輛系南通牌照,為了泄憤用隨身攜帶金屬筆將車子劃傷,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大河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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