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拾金不昧手機物歸原主
本報訊“真是太感謝駐馬店日報社的保安趙可富了,要不是趙師傅把手機還給我,我手機上存的重要資料無法復制,將會給我造成很大的麻煩?!?月18日,市民王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他想通過《天中晚報》這個公眾平臺向駐馬店日報社保安趙可富表示感謝。
8月16日夜12時許,駐馬店日報社保安趙可富巡邏時,在報社大門口外的空地上看到一團黑色的東西,走上前細看,是一雙鞋子和一部手機。他撿起手機,看到手機是震動狀態(tài)。趙師傅無法聯(lián)系失主,就先保管。8月17日早上6時,趙可富將手機交給了駐馬店日報社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經過報社工作人員多方尋找,最終聯(lián)系到失主王先生。8月17日上午8時許,王先生來到駐馬店日報社認領了手機。拿到失而復得的手機,王先生握住趙可富的手連聲道謝,稱贊他是拾金不昧的活雷鋒。(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