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過路費” 不該成數(shù)學謎題
摘要: □王彥翔 河南禹州一農民為了逃避過路費,拿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元。拉沙掙了20多萬元。事發(fā)后,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這一事件在互聯(lián)網上引起網友的熱議。
□王彥翔
河南禹州一農民為了逃避過路費,拿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元。拉沙掙了20多萬元。事發(fā)后,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這一事件在互聯(lián)網上引起網友的熱議。網友紛紛質疑,當事人偷逃過路費這樣高的收費標準依據(jù)何在。(1月12日《揚子晚報》)
有網友根據(jù)河南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交通廳發(fā)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按每公里收費0.45元計算,368萬元通行費,需跑8177777.8公里,每個月要跑1022222.2公里,按每月30天計算,每天需跑34074.07公里,按每天24小時計算,每小時達1419.75公里。時速可以與飛機相比。
開的是貨車,收費標準是飛機的檔次。即便是富翁開車過這樣的收費站,可能都會吃不消的,更別說一個地道的中國農民了。我們可以認定,他利用假牌照營運,的確是觸犯了法律。這已經成為定局,按法律處置,理所應當。但是,對于為何8個月有368萬元過路費這樣的問題,還是得查一查,起碼要給個大家都能看明白的算法,不要把這368萬元的問題變成一個數(shù)學謎題。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