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部非遺條例出臺
摘要:原標題:江西首部非遺條例出臺 9月1日起施行 近日,《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此
原標題:江西首部非遺條例出臺 9月1日起施行
近日,《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此《條例》是江西省首部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傳播,《條例》規(guī)定了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程序及其權利義務,明確了認定與退出機制,并規(guī)定政府應當利用現有場館等專項公共文化設施,開展非遺的數字化保護和傳播。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與傳承發(fā)展,《條例》鼓勵發(fā)揮非遺項目勞動密集、能耗低、環(huán)境污染小等特點,促進相關文化產業(yè)發(fā)展,推動全民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鼓勵和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和保護單位利用現代科技、工藝或藝術手段對非遺進行創(chuàng)新;《條例》規(guī)定以非遺代表性項目名義生產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完整保持該項目傳統工藝流程和核心技藝,保證其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在保障措施上,《條例》從制度、政策和教育科技等方面對政府、單位和個人均作出了規(guī)定。
截至2014年底,江西省共有國家級非遺項目70項、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34名,省級非遺項目488項、省級代表性傳承人314名;國家級文化生態(tài)保護實驗區(qū)2個、省級2個;國家級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4個、省級10個,初步構建起符合江西省情的非遺保護工作體系。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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