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團結不要“結團”
摘要:吳振海 張大成按照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市委巡視整改部署,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印發(fā)工作方案,決定從8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市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整治“幫圈文化&rdq
吳振海 張大成
按照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市委巡視整改部署,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印發(fā)工作方案,決定從8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市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整治“幫圈文化”專項排查工作,治理黨內關系庸俗化現(xiàn)象,純潔黨員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促進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guī)規(guī)矩矩的上下級關系,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
所謂“幫圈文化”,就是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的小圈子文化。其顯著特點是幫派性的“結團”。近年來,這種“結團”在一些地方或明或暗存在,甚至在一定范圍內比較盛行。主要表現(xiàn)在一些人違反有關規(guī)定,組織、參加自發(fā)成立(未經(jīng)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老鄉(xiāng)會、校友會、戰(zhàn)友會、球友會等組織,經(jīng)常組織、參與各類酒局圈活動,熱衷于拉關系、找門路、套近乎、站隊伍、搞宗派,廣織關系網(wǎng)絡。
“結團”的危害顯而易見。自古以來,形形色色的圈子在社會上就很流行,如果圈子是因情而聚,倒也無可厚非,可官場上一旦形成圈子,其“文化”就變味了。官場上的圈子不再是純粹的感情問題,而是公權力與利益的結合體。圈內的人結成利益集團,利用職權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以人劃線、在選拔任用干部上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借助小圈子,結利益同盟,搞權錢交易,用公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通過小圈子為自己營造聲勢、撈取政治資本;利用小圈子明爭暗斗、爭權奪勢,大搞利益寄生和輸送。“朋黨興,政事亂。”這些不良現(xiàn)象嚴重破壞了政治生態(tài),敗壞了政風,惡化了民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結團”不僅危害黨的組織、危害社會、危害他人,而且危害自己。清朝中期權臣和珅以自己為中心,拉攏部分朝中大臣形成龐大的圈子。和珅倒臺后,其圈子里的同黨都沒能“善終”。歷史是這樣,現(xiàn)實更是如此。近年來,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一些地方“挖出一個,牽出一串”的案情屢見不鮮。
“結團”之所以能夠滋生蔓延,主要是因為一些人為了自身利益,著力培植私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大搞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和利益輸送。防止和反對“結團”,是新形勢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必須著力解決的問題。
要團結不要“結團”。“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團結與“結團”有本質區(qū)別,團結乃為公,是為了共同理想和事業(yè)而團結一致、努力奮斗;“結團”乃為私,是搞小圈子、為個別人的利益搞團團伙伙。當團結變成了“結團”,黨員干部的正常交往就變得派系化、圈子化、庸俗化。
“我們都是黨的人、是組織的人,我們的組織就是黨,靠山就是人民。”我們黨向來主張同心同德、清清爽爽的同志情誼,反對圈子文化和山頭主義,這是我們黨保持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的重要原因。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并明確要求堅決防止和反對宗派主義、圈子文化、碼頭文化。新修訂的《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也增加了對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問責的具體內容。新形勢下,必須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挺在前面,使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最大限度壓縮“結團”滋生蔓延的空間。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發(fā)揮好“關鍵少數(shù)”的作用,不斷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當好表率、樹好標桿,自覺遠離各種小圈子,使“結團”沒有市場和生存土壤。只有這樣,才能營造領導有威信、干部有激情、群眾有信心的良好政治生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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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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